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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4人。(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在具备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


  (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七)报考年龄限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7月15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请考生登录“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06lsj/(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按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需上传以下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身份证(正面、背面);


  2.户口簿或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


  3.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应届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为准。若考生学科代码与上述专业学科目录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


  8.岗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有暂不能提供的材料,可手写承诺书,承诺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需材料。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


  2.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并注意查收短信息,关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分初审和复审。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通过报名平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题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


  ①报考语文教师岗、学生管理岗和团委干事岗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拟聘人数与专业能力测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5.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仅限语文教师岗、学生管理岗和团委干事岗。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未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范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内容:语文教师岗位为说课10-15分钟,答辩5分钟;学生管理岗为考试时长1小时的专业知识笔试;团委干事岗为考试时长1小时的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50分钟,艺术科目测试10分钟(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确定参加舞蹈或声乐艺术科目)。


  3.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团委干事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笔试和艺术科目测试各占50%。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专业测试成绩。


  4.阶段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5.专业能力测试通过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阶段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6.通过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全部面试结束后,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在各项成绩合格基础上,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在各项成绩合格基础上,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1.在各项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语文教师岗、学生管理岗和团委干事岗位体检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均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


  九、其他考生须知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等。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可见具体招聘岗位联系方式。


  (二)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4725/74743。


  (三)官方网站:http://lsj.beijing.gov.cn/


  点击下载>>>

  1.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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