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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伊犁州都拉塔口岸面向社会招聘医学检验专业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1-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都拉塔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口岸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符合《职位表》(附件1)职位需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都拉塔政务网(http://www.zgdlt.gov.cn/)进行公开发布《2021年都拉塔口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工作人员简章》及其职位表、报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2月16日;


  2.报名办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通过扫描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建立以本人全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夹,发送至1315244489@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应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口岸党建人事办负责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和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采取实地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对象:报名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专业知识面试确定名次排序。若有放弃人员,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建人事办和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局对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会同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所在村、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工作。主要政审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


  2.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的表现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与在职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聘用人员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解聘);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解聘);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聘用人员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培训培养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口岸党建人事办、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35769622(都拉塔口岸党建人事办)


  13289998300(都拉塔口岸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局)


  监督电话:0999-3947103、3947165(都拉塔口岸纪委办)

2021年都拉塔口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工作人员职位表v.xlsx

2021年都拉塔口岸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工作人员报名表v.doc

 


  都拉塔口岸党建人事办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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