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考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财政、机关财务、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根据镇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目前工作业务量不断增加,工作专业性要求高,专业财务人员缺乏等现状,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泾镇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财务人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0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表现良好,热爱财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徐泾镇户籍(含配偶为徐泾镇户籍的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会计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持有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家中无违法建筑(报名时需作出承诺,如发现存在违法建筑,取消资格); 6、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收取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组织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镇党委组织部门通知报考人员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3、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7月上旬(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的名额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 5、预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按计划招聘的名额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审核与体检。由镇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违纪违法和家庭违法建筑情况审查,并组织无违纪违法纪录和家庭无违法建筑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公示。对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通过一定的方式面向社会公示。 8、入职。由镇党委组织部门,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移交用人部门。 特别说明:如经考核和体检后有不符合条件的,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待遇 报考人员被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4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一级社工工资待遇,享受社会保险。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徐泾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徐泾镇明珠路800号)101室。 2、报名需带材料:报考时本人须携带学历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本人或配偶户口簿、结婚证、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复印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时需对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以及是否有违法建筑等情况进行承诺,如有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联系人: 庄欢 联系电话:597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