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八、保障措施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4、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九、结果备案
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的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工作。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特招”“特岗”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88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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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2019年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表.xls
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毕业生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