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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笔试、复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初始学历为本科起点,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报考的应分别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均要求其毕业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境外学历的,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均要求其毕业院校为2020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0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本科学历报名的,需有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的经历。


  7.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02月0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02月0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2名,其中保定校区8名、渤海校区4名(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在沧州黄骅)。鉴于目前学校一线辅导员男女比例失调,男生公寓辅导员严重匮乏,特设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仅限男性报考。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2021年02月03日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及受理咨询时间为2021年03月01日9:00至03月20日17:00。


  (2)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中共党员证明信(证明信需有党委印章及负责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读成绩单、学校开具的证明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zip文件,并以“XXX岗位XXX报名材料”命名,如“001岗位张某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hbndfdyzp@163.com,hbnydxrsc@126.com,邮件主题按照“XXX岗位XXX+优秀人才网”,如“001岗位张某+优秀人才网”的格式填写;邮件接收情况系统将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未收到邮件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复试


  1.笔试


  开考比例设为1:5,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5:1的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至满足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为止。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5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大纲。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


  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复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笔试、复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生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已经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未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未按时报到者,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公告中需要另行通知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网络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河北农业大学网站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598、0312-7521511(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0312-7521306(河北农业大学纪委)

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a.xlsx

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c.docx

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表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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